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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执业恪尽职守 创建和谐平安医院

发布时间:2019-01-11来源:浏览量:

依法执业恪尽职守   创建和谐平安医院

——我院特邀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鑫开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解读培训会



国务院2018年8月31日公布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已于今年10月1日实施,该条例系统全面的规定了医疗纠纷的概念、预防措施、处理办法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了让我院医务人员深入理解条例中涉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法律条款,防范医疗风险,保障医疗安全,提升医疗质量。12月26日下午,我院成功举办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务人员应知应会》培训会,特邀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刘鑫教授讲学。宿州市医学会秘书长张立仿出席会议,我院副院长陈军主持大会并作重要讲话。此次培训吸引了全市四县一区各级医疗机构相关医务工作者400余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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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长陈军对培训的目的和学习《条例》的重要性做出了指示,他说: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医患关系一直是社会的焦点,日趋紧张的医患关系不仅正在严重冲击着医疗服务市场,而且已成为社会不和谐的因素。当前和谐医患关系越来越受到重视,医护人员同时承担着管理者、沟通者、照顾者、代言者、保护者及教育者等多重角色。良好的医患关系对于医患双方来说都有着重要意义,医务人员要认真学习《条例》,认识到依法执业的重要性,将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理解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去,恪守职业道德,加强医患沟通,保障患者安全,依法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培训会上,刘鑫教授凭借专业的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给大家解读了《条例》。新条例对于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医疗风险防控、医患沟通、病历书写及管理等提出了新的规范和要求。他重点围绕医务人员应知应会展开细致讲解,医疗纠纷的基础性预防、针对性预防、早期化解、早期处置以及医疗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几个方面,生动详尽地阐释了如何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并对实践中经常遇到的、容易引起医患矛盾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见解,对突出的安全问题进行分析,为医务人员处理和防范医患纠纷提供参考。并强调参训人员要精进业务、善于沟通、坚守原则,才能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精彩的讲座迎来在场的医务工作者热烈掌声,学习氛围十分浓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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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习《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让所有参加会议的医务人员深受启发,对法律法规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今后的工作当中更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医疗规范进行工作,保障患者与医院双方合法权益,创建和谐稳定的医疗环境,为我院创建平安医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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