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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宿州医院(宿州市立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患者书

发布时间:2020-11-24来源:浏览量:

 

根据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精神,为有效落实秋冬季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减少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现就本院门诊、急诊和住院须知告知如下

一、门诊、急诊就诊须知:  

(一)、如有以下情形的,请主动、如实告知医务人员;

1、发热(体温≥37.3°C)。

2、两周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疫区旅行史或居住史。  

3、两周内曾接触过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和疫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身边人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冠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的。

5、其他可疑不适症状。

6、原则上只允许1名亲属陪同就诊 , 如具有前述“5种情形”之一者,不得作为陪同就诊人员。

7、门诊就诊时,请按照“一医一患一诊室”的要求,有序就诊。

(二)、严格执行患者实名制就诊,请随身携带身份证、医保卡等有效证件,并如实告知手机号码等信息。

(三)、进入医院请主动配合体温检测、扫安康码(不能扫安康码需身份证登记)、正确佩戴口罩。发热患者体温≥37.3°C直接到发热门诊就诊。

二、住院须知      

(一)、住院患者请配合医务人员做好人员评估,必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筛查工作,遵循医务人员的指导与建议。

(二)、住院患者及陪护必须凭借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方可为其办理入院。住院期间,患者不得随意离开病区,禁止串病房聊天等。

(三)、住院患者凭借腕带、陪护人员凭借《陪护卡(证)》、工作人员凭借工作证进入病区,其他无关人员禁止进入。

(四)、住院期间,限固定陪护人员1人,陪护人员须两周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或疫区旅行史及居住史,必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陪护期间,服从病区管理,做好个人防护。

(五)、为防止交叉感染,谢绝一切探视人员进入病区,建议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进行探视。

疫情防控  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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