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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立医院与拂晓报社联合开设《宿州卫生》专栏合作协议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1来源:浏览量:

宿州市立医院与拂晓报社联合开设《宿州卫生》专栏合作协议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ZSLYY-2023042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立医院与拂晓报社联合开设《宿州卫生》专栏合作协议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拂晓报社

供应商地址:宿州市埇桥区纺织路与农科路交汇处东

中标(成交)金额:156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名称:宿州市立医院与拂晓报社联合开设《宿州卫生》专栏合作协议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在拂晓报开设《宿州卫生》宣传专栏

服务要求:

1、充分发挥主流新闻媒体引导作用,协助甲方做好各项工作的宣传。

2、按照甲方宣传标准及要求,做好相关政策法规及各类动态信息宣传。

3、在拂晓报固定版面开辟《宿州卫生》专版(半版),每周四见报1次。

4、甲方遇有重大活动或重要宣传题材,及时安排记者采访报道,重要内容在拂晓报新闻版面刊发,一般内容在专版上刊发。该宣传不另行计费。

5、每次刊登前需将刊登样本提供给甲方,由甲方确认后再行刊登,确保宣传内容的准确性。

服务时间:采取1+1+1的形式续签,服务期三年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明中(组长)、马素灵 陈静(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合同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汴河路小区12栋1701室,联系方式:18155792229。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立医院纪检科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安徽省宿州市立医院

 系 人: 老师

联系地址:宿州市汴阳三路616号

联系电话: 15375075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系 人:刘工  

联系地址: 宿州市埇桥区汴河路小区12栋一单元1701号        

联系电话:181557922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话:18155792229

 


门诊服务咨询电话:2561778、2560020

急诊服务咨询电话:2560038 

入院服务咨询电话∶白班 3045194,13339077992 ,夜班 3323910

医疗工作咨询电话:3032120 

医保工作咨询电话:3021729

工作时间投诉电话:3029013    值班时间投诉电话:3040363    

南区:安徽省宿州市汴河中路229号

北区:宿州市汴阳三路616号

西区:宿州市银河二路与磬云北路交汇处

邮编:234000

网站备案号:皖ICP备14009017号-1    皖公网安备:34130202000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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